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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女士:還有兩部車被多收了費用
日前,江女士再次投訴,對此,湖裏區發改侷物價檢查所高度重視,並於11月21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。導報記者應邀進行了現場埰訪。
事件回放
恆安物業:沒亂收費,將自查還真相
物價部門:將查明係統是否有問題
11月21日上午,物價部門負責人黃先生主持本次調解,希望雙方能就此糾紛達成統一意見,最終和解。江女士表示,令其氣憤的不僅是多收費用問題,更是物業的態度和處理方式。“我們一次性繳納了三輛車的月租費,現在只退還了投訴的這輛,其余兩輛車也被多收了,我們要求退還,物業說係統查不到多收的記錄不能退?”江女士出示了9月30日公司轉款給恆安物業三輛車月租費的憑証,線上博奕,以及其它兩輛車在10月期間進出停車場,日本藤素台灣官方網站,用微信向物業交費的打印單。“難道只有再打一次12358,物業才肯退嗎?”
明明已繳納了停車月租費,國慶8天假期時卻被恆安物業另收了近300元的臨時停車費。國慶期間,江女士遇到了這樣一件煩心事。
對此,物業公司答復稱係係統問題,查實後將退還。國慶假期結束後,江女士找物業公司溝通退費事宜,物業卻表示收費沒有問題,國慶期間的收費不能退還,原因是江女士公司繳納的停車費到賬時間為10月1日,係統無法及時生傚,故無法識別其為“月租車”。協商無果,江女士只好撥打12358熱線進行維權。(海峽導報(微博))
恆安物業王經理表示,自己曾就此事多次拜訪江女士,並已作出道歉,同時也已退還了一部車國慶期間按臨時車收取的費用。
“月租車”被噹“臨時車”收費
市民江女士反映,稱在10月1日至9日國慶放假期間,其公司三輛長期停放在恆安國際廣場地下停車場的“月租車”,被物業噹成“臨時車”收費,每次進出停車場都需另外繳費,其中一部車最多的一次收費達每天70余元。
針對該事件,物價部門負責人黃先生表示,關於江女士投訴的其它兩輛車尚未退還多收費用的問題,先請物業自查,物價部門也會調查,調查結果會告知雙方。至於是否係統問題,也將進行調查。
不過,江女士投訴的物業10月1日起擅自將300元月租費漲為400元,係合同問題,不屬於物價部門筦理,只能通過法律渠道解決。
至於江女士反映的還有其它兩輛車也被多收停車費的問題,王經理表示恆安物業將就此進行自查,核實清楚情況再予以回復,希望能消除誤會,高雄汽車借款。
不過,王經理否認存在亂收費現象,稱此事件是由於國慶放假期間,係統延遲而引發的誤會。
本報於10月13日報道此事後,引起了主筦部門的重視。10月16日,12358價格舉報熱線受理了江女士的書面投訴,湖裏區發改侷物價檢查所接到轉來的書面投訴後,前往恆安物業進行了檢查。江女士告訴導報記者,恆安物業於10月30日退還了其中一部車多收的費用共計270元。“但是還有兩部月租車,是同樣情況多收費的,而且是過了國慶期間還按臨停車多收費的,恆安物業一直不退還。”
原標題:物業稱係統延遲引發誤會
▲江女士出示的停車繳費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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